第(3/3)页 这种矛盾的心里,让吃播们赚了不少广告费。 最后老板也是服气了,看着那一摞盘子后,直接用搪瓷盆上了一大盆的土豆烧鸡。 这下子总吃不下去了吧? 老板可是用了三只鸡,十多斤呢,再加上五斤土豆,这可是慢慢一大搪瓷盆。 孙思妙已经捂脸不想看了。 阿穆肚子里可是有个无敌分解蛊王,会怕这个? 怎么可能? 这不过是时间问题。 就旺财都被人忽视,当然是大部分人没有认出来旺财不是狗。 就在越来越多的食客围观下,阿穆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速度把一搪瓷盆的土豆烧鸡吃完。 然后拍拍肚皮,问孙思妙: “还能够点一盆吗?” 你可以! 孙思妙猛地一拍桌子! “你认为呢!” 十张大团结竟然不够! 这丑女人没点数吗? 阿穆撇撇嘴,摸着毫无变化的肚子嘀咕一声: “臭丫头竟然变厉害了,连我都敢吼!” 那些看的食客心想: “要是我家的,我直接动手打了,有这么吃东西的吗?” 这是什么神仙肚子? 都吃那里去了? 谁也养不起好不好? 那可是一百多呢,谁舍得这么造? 在工资一百都是高级白领的年代,这一百多的饭钱能够心疼死任何人。 旺财是个好打发的狼,没有嫌弃阿穆吃的那么干净的骨头,把所有的骨头都消灭干净。 两人一旺财消失在老板那震惊的目光中,最后老板擦了一下汗水拍拍差点跳不动的心脏来了一句: “幸好走了,再不走,我的肉都不够用的了!” 赚钱是开心,可是也累不是,这伺候一个客人比伺候十个还吓人。 到了市里,就可以发电报。 孙思妙可不想再自己买票去京都。 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? 何况她的钱包重度缩水,必须找人填补回来。 “明天再吃一顿,咱们再走!” 第(3/3)页